近日,我區印發了《偃師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產業提質增效,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全區制造業企業開展綜合評價和資源要素差異化配置,實現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該《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對全區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和規模以下占地3畝以上的制造業企業開展“畝產效益”綜合評價。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由五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部分,建立完善制造業企業綜合評價機制。明確了評價對象、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指標基準值、評價分類、動態管理等內容。
第二部分,實施“畝均效益”區域綜合評價機制。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給多”的原則,研究制定區級財政資金分配、用地指標分配、創新要素配置、節能降耗考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等資源要素分配差別化政策,構建完善的區域性激勵約束機制。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分類實施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政策機制。根據企業每年度綜合評價結果,在企業用地、用能、用水、用電、排污等方面實施差別化政策,對A類企業實行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政策,對C、D類企業實行限制性政策。
第四部分,建立完善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機制。實施三大行動——“畝均效益”創新引領行動、“畝均效益”領跑者行動、“畝均效益”提升行動。嚴格按照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資源節約等方面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產業政策,依法開展能耗對標、稅收稽查、“打非治違”等專項執法行動,對末檔企業中的落后和過剩產能,依法依規加大資源要素差別化政策實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把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確保決策部署落地落實落細。二是強化考核監督。加大開展綜合評價工作的督導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評價結果公示,對每年考核產生的先進單位進行表彰。三是營造濃厚氛圍。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強化示范引領,營造政府推動、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濃厚氛圍。
相關政策文件: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偃師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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