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4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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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24日,對洛陽市偃師區首陽山鎮衛生院202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經濟性質、管理體制、財政財務隸屬關系以及基本職責等情況
洛陽市偃師區首陽山鎮衛生院是洛陽市偃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設的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是一所集醫療、預防保健為一體的非營利性綜合衛生院。主要職責是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技術保健服務,常見病多發病醫療護理、疾病預防、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內設:全科醫療科、內科、外科、婦科、婦女保健科、兒科、兒童保健科、急診醫學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中醫科、藥房、醫保科、公衛服務科、財務科、院辦公室等科室。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干部職工53人,其中:在編人員41人、人事代理9人、臨時人員3人。
(二)財務收支情況
2023年收入總計14698284.35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93874.16元,事業收入11276849.89元,利息收入3730.92元,其他收入23829.38元;支出總計14743586.27元,其中業務活動費用14691230.91元,其他費用52355.36元;本期盈余-45301.92元。
(三)資產負債凈資產情況
2023年度資產負債表反映:資產總計6243144.11元,其中:貨幣資金719480.91元、應收賬款2756663.73元、其他應收款67929.05元、存貨672676.31元、固定資產凈值1987893.99元、無形資產凈值38500.12元;負債總計3190006.40元,其中:應付賬款2390999.58元、其他應付款799006.82元;凈資產總計3053137.71元,其中:累計盈余2599676.30元、專用基金453461.41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首陽山鎮衛生院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2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本次審計也發現該單位存在重復收費、應計未計固定資產、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重過高等問題,應當加以改進和糾正。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重復收費1477.29元
經電子數據比對發現,該單位2023年收取10名住院患者門診費1477.29元。
(二)應計未計固定資產250000元
2024年9月13日對該單位醫療專用設備進行盤點,發現接受捐贈的1臺彩色多普勒超聲系統250000元應計未計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賬實不符27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該單位固定資產賬面顯示:B超診斷儀1臺27000元,經現場審計發現該設備已不存在,但未做賬務處理,造成固定資產賬實不符。
(四)票據不合規187083.90元
2023年該單位列支電費187083.90元,后僅附收據,無發票。
(五)衛生材料出庫會計資料不完整48776.80元
?2023年該單位各科室領取衛生材料款48776.80元,后附會計資料不完整,無領取衛生材料科室名稱及衛生材料種類、數量等明細。
(六)合同簽訂不規范37451.50元
2023年該單位列支公共衛生服務宣傳資料款19520元,維修綜合樓房頂防水款17931.50元,以上共計37451.50元合同簽訂不規范,甲方未簽字。
(七)超限額使用現金5506元
2023年該單位超限額使用現金列支洛陽市“國際疾病和手術操作分類編碼培訓班”費用5506元。
(八)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重過高
經審查,該單位2023年藥品收入為6490461.72元,醫療收入為11276849.89元,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57.56%,未按要求降到30%以下。
(九)醫療管理系統收費字典單價未及時調整
截至2023年底,該單位醫療管理系統收費字典單價未及時調整。
(十)藥品入庫管理不規范
2023年該單位中西藥品入庫單上僅有制單人簽字,無會計、倉管員、審核人等簽字,無法保證藥品入庫結果的真實性。
(十一)未按規定計提醫療風險基金
截至2023年12月底,該單位未按規定計提醫療風險基金。
(十二)醫療廢物存放不合規
審計調查發現,該單位肛腸科醫療廢物在樓道處露天放置,未及時存放至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點。
(十三)其他問題
?2022年洛陽市偃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撥付首陽山鎮衛生院村級衛生室新建、改擴建補助資金710000元,規定修建后的衛生室產權歸村集體所有,村醫無償使用。2023年首陽山鎮衛生院將補助資金支付給施工單位,但未督促衛生室所屬村集體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造成此部分村集體資產未入賬,無人監管。
四、審計處理情況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要求洛陽市偃師區首陽山鎮衛生院限期進行整改,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洛陽市偃師區審計局,并及時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