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文〔2025〕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計劃實施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項目內容及實施流程如下:
項目實施內容
(一)實施區域及面積
2025年偃師區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資金512萬元,計劃完成服務小麥面積約6.5萬畝(以招投標實際完成數為準)、服務玉米面積約6.5萬畝(以招投標實際完成數為準)。根據省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原則上在山化鎮、槐新街道、伊洛街道、首陽山街道、翟鎮鎮、岳灘鎮、顧縣鎮、緱氏鎮、府店鎮、大口鎮、高龍鎮等鎮(街道)相關區域實施,示范輻射帶動周邊鎮村。具體實施中可視完成情況,及時調整項目實施鎮(街道)。具體實施村和實施地塊由鎮(街道)政府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確定,確保項目區內小農戶占比不得低于60%,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金額不超過130元,對單個規模經營主體的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最終服務價格以政府采購為準,面積以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
(二)支持作物、環節及標準
結合我區農業生產現狀,2025年計劃實施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重點補助小麥秋季整地(包括秸稈還田、深耕、細耙)環節和玉米兩次統防統治環節。
小麥秋季整地作業標準
(1)秸稈還田標準:秸稈含水率為≥25%的作業條件下,秸稈粉碎還田長度合格率(合格粉碎長度玉米秸稈≤10cm)應≥85%,殘茬高度應≤8cm,拋灑不均勻率應≤20%。
(2)深耕作業標準:土地深耕在23cm以上,作業深度合格率≥90%,漏耕率≤2%。
(3)細耙作業標準:旋耕深度要達到15cm以上,要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細碎,沒有漏耙,深淺基本一致,達到播種作業條件。
2、玉米統防統治作業標準
飛防高度應除避讓障礙物外距離作物冠層高度3.5—4米,不得高于4米;飛行速度5—8米/秒;噴幅不得大于8米;畝噴灑藥液量不低于1.5升。
(三)補助標準
按當地市場價格小麥機械化秋季整地150元/畝、播種30元/畝、化學除草科技壯苗30元/畝、兩次統防統治服務40元/畝、小麥收割70元/畝等作業服務,合計320元/畝;玉米機械播種30元/畝、化學除草25元/畝、兩次統防統治50元/畝、收割75元/畝等作業服務,合計180元/畝。按照《河南省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社會化服務實際情況,財政資金重點補助6.5萬畝小麥秋季整地(包括秸稈還田、深耕、細耙)服務環節和6.5萬畝玉米兩次統防統治環節。
按照偃師實際,種植面積50畝以下的為小農戶,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為規模經營主體。
1、小麥補助標準:
①計劃服務小農戶小麥秋季整地(包括秸稈還田、深耕、細耙)4萬畝左右,占比61.54%;財政補助價格為60元/畝,占比為40%,剩余部分由農戶自籌,財政補助需240萬元。
②計劃服務規模經營主體小麥秋季整地2.5萬畝左右,占比38.46%;財政補助價格為58元/畝,占比38.67%,剩余部分由模經營主體自籌,財政補助需145萬元。
全區6.5萬畝小麥秋季整地服務環節共需財政補助資金385萬元。
2、玉米補助標準:
①計劃服務小農戶玉米兩次統防統治4萬畝左右,占比61.54%;財政補助價格為20元/畝,占比40%,剩余部分由農戶自籌,財政補助需80萬元。
②計劃服務規模經營主體玉米兩次統防統治2.5萬畝左右,占比38.46%;財政補助價格為18.8元/畝,占比37.6%,剩余部分由模經營主體自籌,財政補助需47萬元。
全區6.5萬畝玉米兩次統防統治環節共需財政補助資金127萬元。
2025年上級共下達財政補助資金512萬元,其中小麥秋季整地環節財政補助資金385萬元、玉米兩次統防統治環節財政補助資金127萬元。
(四)補助方式
按照《河南省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資金補助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驗收合格后,依據實際作業量,資金撥付至各社會化服務組織。
實施流程
(一)調研摸底、制定方案階段(2025年1月31日前)
根據上級要求,通過實地調查,結合實際情況,由偃師區人民政府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二)擇優確定服務主體階段(2025年2月1日-5月31日)
按照《河南省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通過政府采購程序擇優選擇5個以上服務組織承擔項目任務,承擔項目的服務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2、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及其他基礎條件;3、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能夠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4、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5、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服務主體主要包括基層供銷合作社和由供銷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業,供銷系統的服務主體不包括農民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優先支持省級重點社會化服務組織和安裝北斗作業監測應用終端的服務主體。
(三)簽訂服務作業合同階段(6月1日—6月30日)
通過政府采購程序確定服務主體、服務價格及作業面積,并與農業農村部門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服務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作業時間、質量要求等,同時聘請第三方專業監理機構進行監督。
(四)確定補助對象階段(玉米2025年7月1日—7月31日、小麥2025年9月1日—9月15日)
按照《河南省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要求,采取自愿申報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補助對象。遴選集中連片、基礎條件較好、有意愿種植玉米、小麥的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對自愿申報的補助對象經項目實施組和專家組綜合評審后確定,并在項目實施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各鎮(街道)統一上報補助對象名單。
(五)實地作業服務及檢查驗收階段(玉米2025年8月1日—9月10日、小麥2025年9月16日—11月30日)
服務主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并及時將作業區域、作業量等信息錄入河南省農業社會化服務監管平臺。服務過程中由質檢員會同村村委會(居委會)人員、補助對象代表對服務質量和作業面積進行初驗,對服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服務主體、補助對象、質檢員三方在《偃師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項目作業單》簽字、加蓋公章(按指?。?。在項目實施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加蓋村委會(居委會)公章,經鎮(街道)政府審核驗收后,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由第三方監理機構復核后上報至農業農村局,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抽查驗收。
(六)績效評價,上報總結(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項目完成后,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填報“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數據,對照《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評價表》,收集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相應證明材料,開展自評打分和績效自查自評,形成本年度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呈報至上級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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