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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管理,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洛陽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我局排查出3家醫藥機構已不符合醫保定點服務標準,決定解除其定點醫保服務協議,取消其定點醫保服務資格。現將名單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