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我區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含農場職工)。
二、補貼標準:我區2025年可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3812.446973萬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根據13個鎮(街道)核實上報的補貼面積進行確定,即用我區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除以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所得金額即為補貼標準。全區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三、補貼面積界定:補貼面積以我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鎮(街道)、村以二輪承包耕地面積為基礎,實行排除法進行調整,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發放補貼。經確權的國有農場耕地,根據農場職工與國有農場簽訂的承包、租賃等合同(協議)參照上述排除法調整后的補貼面積兌付補貼資金。
四、補貼流程:村委會對照《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清冊》(以下簡稱《清冊》)將補貼對象姓名、身份證號、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社保卡等事項進行登記、匯總后報各鎮政府、街道辦。各鎮(街道)負責做好相關事項的核實、公示等工作。各行政村要嚴格落實補貼公示制度,按《清冊》的完整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要充分聽取農民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經公示無異議后,村委會將《清冊》報鎮政府(街道辦),由各鎮政府(街道辦)核實無誤后由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上報區農業農村局。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各鎮(街道)上報的《清冊》內容匯總確認后,組織編印全區《清冊》,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清冊》內容包括鎮(街道)、村、組分戶的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社會保障卡等內容。
國有農場負責對照《清冊》內容做好補貼對象、面積、金額等事項的核實、公示等工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國有農場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對國有農場上報的《清冊》內容匯總確認后,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
五、補貼資金的兌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行“一卡通”發放,補貼資金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集中發放到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代發銀行從“一卡通”系統中獲取補貼對象姓名、金額、銀行賬號等發放基礎數據,進行打卡發放并及時反饋發放結果。發放失敗的補貼資金,由各鎮(街道)核實修正發放基礎數據,通知代發銀行獲取數據后再次打卡發放;若遇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打卡發放的,由區農業農村部門會商財政部門后,通知代發銀行將補貼資金原渠道退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原則上應于當年6月30日前發放完畢。
政策咨詢電話:農業農村局67711669
財政局6773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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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