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偃師區藥品流通秩序,有效防控藥品安全風險,提升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水平,近期,偃師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企業GSP符合性檢查工作。
執法人員依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圍繞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與職責、文件、人員管理、采購、驗收、陳列等各個方面,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違規回收藥品或者銷售回收藥品的情形、陳列分區是否合規、過期藥物是否存在、購進渠道的貨票帳是否一致等問題;聚焦中藥飲片、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進口藥品、處方藥等高風險品種,檢查其購進、儲存、養護、銷售等情況。截至目前,檢查十二家藥品零售企業,發現五家企業分別存在未建立藥品采購、驗收、養護記錄、企業部分非處方藥柜組內有部分處方藥開架自選的方式陳列、企業質量管理人員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管理系統等問題,已要求相關企業立即整改。
下一步,偃師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開展GSP符合性檢查工作,一方面在檢查過程中通過及時宣傳貫徹藥品相關新規定、新要求,提高藥品經營者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守法經營意識;另一方面嚴格執行檢查程序,重點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章行為,切實加強對藥品零售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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