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
(一)補貼對象: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我區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場為洛陽魯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邊遠山區或交通不便地區外,病死生豬原則上由無害化處理場統一集中處理。邊遠山區和交通不便地區等暫時不具備集中處理條件的,要配備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同時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備案審核后,可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進行處理。
(二)補貼范圍:集中處理的無害化處理場或經備案審核后自行處理的養殖場(戶)
(三)補貼標準:集中處理按80元/頭補助無害化處理場,自行處理按30元/頭補助養殖戶。
(四)病死生豬集中無害化處理工作流程:1、全區生豬養殖場(戶)戶發現病死生豬要第一時間報告轄區官方獸醫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養殖場戶、官方獸醫或保險公司通知無害化處理中心收集員約定收集時間和地點;收集員駕駛專業車輛上門或到約定地點收集;收集員將病死畜禽運送至無害化處理廠后在駐廠官方獸醫監督下入庫處理。養殖場戶應當建立病死畜禽處理臺賬,詳細記錄處理日期、病死畜禽數量(重量)、處理原因,耳標號段、處理方法、處理單位、責任人簽字等信息。2、經備案審核后自行處理的養殖場(戶)發現病死生豬后,應第一時間向所在鎮辦官方獸醫申報,由官方獸醫或有關工作人員到場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對處理過程拍照留證。照片要求至少兩張,主要體現病死豬處理過程中畜主本人和病死豬及處理設施或挖好的深坑的合照,要求病死豬佩帶的耳標清晰可辨。
(五)補貼資金撥付發放流程: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申報數字。集中處理的按照每頭80元的標準核算補助資金,經備案審核后自行處理的按照每頭30元的標準核算補助資金,次年1月31日前將資金補助進行公示后,補助資金直接發放至無害化處理場對公賬戶和養殖場(戶)惠農補貼“一卡通”賬戶。
(六)咨詢電話:67778791
(七)受理單位:偃師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八)辦理時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動物強制免疫疫苗補貼
(一)補貼對象:偃師區內從事養殖的畜禽養殖場
(二)補貼范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規模感、布魯氏菌病、小反芻獸疫等國家強制免疫疫苗。
(三)補貼標準:參照省級政府統一招標采購疫苗的平均中標價格,結合我區實際,補貼標準如下:
1、豬口蹄疫疫苗補貼標準:種畜按免疫量補貼、肉豬按出欄量補貼。
2、牛口蹄疫疫苗、布病疫苗補貼標準:奶牛按免疫量補貼,肉牛按出欄量。
3、羊口蹄疫疫苗、小反芻獸疫疫苗、布病疫苗按出欄補貼。
4、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補貼標準:蛋雞、種雞、種鴨、種鵝、蛋鴨、蛋鵝按免疫量補貼,肉雞、肉鴨、肉鵝按出欄量補貼。
注:出欄量為周期內的出欄數(以檢疫證明為依據),未進行強制免疫的畜禽不計入補貼。
(四)補貼申請流程:1、養殖場在農政通微信小程序上注冊和填報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申請,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養殖信息。網上提交申請的視為自愿實施“先打后補”,對符合規模條件范圍內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先打后補”,且停止供應政府采購強制免疫疫苗。區農業農村局收到網上申請后,對養殖場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審核通過,對異常情況及時組織現場核查。對審核通過的名單進行公開公示,同時督促其自主開展強制免疫工作。通過審核的規模養殖場自行選擇購買國家批準的強免疫苗實施免疫,實時上傳補欄、出欄、疫苗采購、免疫數量、疫苗使用量、疫苗瓶二維碼、疫苗包裝、新購進畜禽動物檢疫票證等信息。規模養殖場主動定期開展強制免疫的免疫效果評價,并及時上傳抗體檢測報告,按要求提交補貼申請,養殖主體是個人的通過“一卡通”方式進行發放,是公司的通過對公賬戶發放。補貼統計周期:2025年3月11日--2026年3月10日。補貼申請時間: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20日。2、非規模養殖場由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疫苗招標文件訂購疫苗,各鎮(街道)動物防疫人員領取疫苗免費發放給各養殖場(戶)接種。
(五)申請補貼材料:養殖場營業執照、對公賬戶、法人身份證、購買疫苗合同、發票、發貨單、免疫照片、免疫記錄、動物檢疫票證、檢測報告、補貼申請、直補賬號等。
(六)咨詢電話:67778219
(七)受理單位:偃師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八)辦理時限:2025年3月11日-2026年3月10日
附:牧運通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三、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
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消滅過程中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給予補償。
(一)補助范圍:納入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范圍的疫病種類包括口蹄疫、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結核病、馬傳貧和馬鼻疽。
(二)補助標準:豬800元/頭(非洲豬瘟撲殺豬1200元/頭),奶牛6000元/頭,肉牛3000元/頭,羊500元/頭,雞15元/只,馬12000元/頭,其他畜禽補助標準參照執行。其中個人承擔20%。
(三)補助申報流程: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需經區農業農村局、所在地鎮(街道)、養殖戶共同確認補助資金,由區農業農村局上報至上級部門審批。
(四)補助資金發放:12月31日前匯總當年所需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資金,次年1月31日前將資金補助進行公示后,補助資金直接發放養殖場(戶)惠農補貼“一卡通”賬戶。
(五)咨詢電話:67778791
(六)受理單位:偃師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七)辦理時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