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下午,隨著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鄭重簽字,一起歷時近六個月的跨鎮工傷糾紛在高龍司法所成功化解。高龍鎮某企業與工傷職工秦某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這場調解案件終于畫上圓滿句號。
2025年3月20日,偃師區翟鎮秦某在高龍鎮某企業務工時,不幸發生意外,腳踝被砸致骨折。事故發生后,秦某被緊急送往偃師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由該企業墊付,并安排了一名護理人員負責其日常照料。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秦某傷情穩定,治療終結,但雙方就后續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2025年4月23日下午,秦某家屬來到高龍司法所反映情況,希望司法所能夠介入調解,幫助秦某爭取合理的工傷賠償。
接到群眾訴求后,高龍司法所高度重視,司法所長趙宏偉親自對此事進行調解。考慮到案件涉及兩個鄉鎮,雙方在賠償金額、后續責任等方面存在許多分歧,趙宏偉所長多次與雙方溝通,耐心傾聽各自訴求,尋找雙方都可接受的解決辦法。趙宏偉所長向該企業負責人詳細講解《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告知用人單位在工傷事故中的責任與義務;同時向秦某及其家屬說明賠償項目的計算依據,引導其理性看待賠償金額。在近六個月的調解中,趙宏偉所長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溝通,針對爭議焦點逐一分析,既考慮到秦某的實際傷情和后續治療需求,也兼顧到企業的經營狀況,努力尋找雙方的平衡點。
經過反復協商和耐心勸導,雙方當事人的態度逐漸緩和,最終在2025年8月18日達成一致并簽訂調解協議。秦某收到了企業的賠償,企業也檢討審視自身疏漏,最終雙方達成了完美和解。
這起工傷糾紛的成功化解,是高龍司法所積極履行信訪調解職責的生動體現。從3月中下旬到8月中旬,近六個月的調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始終秉持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耐心細致地做好雙方思想工作,最終促成糾紛圓滿解決,既維護了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也減輕了企業的糾紛困擾,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這起信訪調解案例,充分展現了基層司法機關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也讓群眾切實感受到了信訪調解帶來的溫暖與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