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概況
偃師區醫療保障局于2019年3月11日掛牌成立,由人社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責、發改委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局醫療救助職責合并成立的正科級單位,屬政府組成部門之一。主要職責: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二、主要領導
彭世鋒:黨組書記、局長
三、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待遇保障科、醫藥服務管理科(異地就醫管理科)、醫療救助科、基金監管科5個科室,2019年11月18日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醫療救助窗口。2021年3月醫保經辦服務由醫保局負責。
四、區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上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落實上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擬訂全區醫保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負責全區醫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制定并實施醫保基金收繳計劃,規范醫保資金支出程序,負責醫保資金支出的審批,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執行上級關于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
(五)實施上級關于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執行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擬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實施城鄉困難群眾補充醫療保險(救助)制度;做好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對特困人員因病支出費用兜底保障和因病致貧困難家庭的醫療救助。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偃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偃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偃師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與偃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偃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偃師區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五、在線咨詢
聯系電話:0379—6777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