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將隨著政府公開信息的更新和變化隨之作出調整說明。
一、工作機構
受理機構:區政府辦公室
聯系電話:0379—67712802
傳真號碼:0379—67721791
通信地址:偃師區民主路27號
郵政編碼:471900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偃師區政府信息公開包括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區政府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區政府及辦公室層面的主要信息:
1.區政府及其工作機構的領導名單;
2.區政府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
4.區政府提交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各類報告;
5.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6.區政府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7.區政府重點工作;
8.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數據;
9.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0.區政府人事任免;
11.依法應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偃師區政府門戶網站是第一公開平臺。此外,還采用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便民資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會議、政務微博等輔助性公開方式。
線下公開形式:區檔案館或區政府大樓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區政府信息,本行政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一)提出申請
填寫《偃師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偃師區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具體方式有二種:
1.信函、郵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郵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箱:ysszfwgk@163.com。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3.網上平臺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偃師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并提交。
(二)申請的處理
1.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①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于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復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盤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三)收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