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機構
本政府機關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偃師區首陽山街道首陽大廈6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夏時)2:30—6:00(冬時)
辦公聯系電話:0379—67779189 傳真:0379—67761999
通訊地址:偃師區首陽山街道首陽大廈6樓631
郵政編碼:471900
二、目錄編排體系
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順序編號四組代碼構成。
2、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
3、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三類。
三、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偃師區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包括交通運輸局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交通運輸局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1)交通運輸局領導信息
(2)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信息
(3)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及適用政策法規
(4)交通運輸局年度工作計劃
(5)交通運輸局依法應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線下公開: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根據需要,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四、依申請公開
(一)提出申請
填寫《偃師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偃師區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具體方式有三種: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偃師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二)受理申請
1、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求不完備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糾正。
2、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3)屬于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不屬于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復。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盤或者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三)收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