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應予公開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偃師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偃師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以在偃師區政府網站和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或者直接到本機關辦公室聯系查閱。
2、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線上公開和線下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線下公開:本機關辦公室。
具體受理時間為: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聯系電話:0379—67792575。
根據需要,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3、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機關將自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目錄》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辦公室;
辦公地址:偃師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辦公室(首陽大廈515室);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聯系電話:0379—67792575
郵箱:ysqdsj@126.com
郵編:4719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偃師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