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目錄編排體系
邙嶺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生成年號”、“信息順序編號”四組代碼構成。
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三類。
公開時限。公開時限指信息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二、政府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一)受理機構
本政府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邙嶺鎮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邙嶺鎮政府辦公樓一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
聯系電話:0379—67538001
電子郵箱:manglingdzb@163.com
郵政編碼:471944
通信地址:偃師區邙嶺鎮楊莊村政和路1號
(二)主動公開信息
1、公開方式
主要通過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開。
2、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本行政機關及本行政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行政機關聯合發布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政策法規類信息在生效期內保留,公告類等臨時信息留存的期限為一年,動態類信息即時更新,其余信息長期保留和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更新。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到本機關相關部門查詢。
線下公開:邙嶺鎮政府辦公樓一樓。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1、申請的提出
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偃師區政府網站上填定電子版《偃師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即可。
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形式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網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提交。
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到受理機構直接申請。
口頭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經申請人確認后生效。
2、申請的辦理
登記審查。受理機構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辦理答復。受理機構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屬于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不屬于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答復的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U盤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3、收費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