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陽市偃師區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1月17日
洛陽市偃師區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工作要求,更好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續優化住宅用地供應,充分提振房地產市場預期信心,根據《洛陽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實施交易契稅財政補貼
對在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我區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經濟適用房和房改房)的購房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繳清契稅的,給予契稅額20%的財政補貼,申報領取補貼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凡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我區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經濟適用房和房改房)的購房戶,2025年1月31日前繳清契稅的,給予契稅額20%的財政補貼。其間,購房家庭在網簽合同備案后三個月內繳清契稅的,再額外給予10%的財政補貼,申報領取補貼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財政局、政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
二、加大公積金政策支持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對購買我區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申請將公積金轉入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合同備案后支付購房首付款。對多子女家庭實施差異化政策,租房提取公積金時提取限額可上浮50%;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計算貸款額度時租房提取金額與賬戶余額合并計算。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以獎代補開展購房特惠活動
在我區開展買房特惠活動,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網簽備案滿1000套即開展一期抽獎(原則上不超過3期)。每期抽獎設特等獎1名(獎勵購房款50%現金,最高為30萬元)、一等獎3名(獎現金10萬元)、二等獎5名(獎現金5萬元)、三等獎10名(獎現金2.5萬元)。同時,擬于2024年元宵節、五一、十一期間分別組織房展促銷活動,并單獨進行抽獎,每次抽獎獎金總額不超30萬元(設一等獎1名,獎現金8萬元;設二等獎若干名、分別獎現金3萬元,設三等獎若干名、分別獎現金1萬元;每次房展獲獎總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房展期間售出房屋套數的十分之一),其間購房人員仍可參與滿1000套抽獎活動。抽獎涉及的獎金均為稅前金額,活動抽獎方案由區住建局另行制定。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財政局、司法局
四、實行“購房補貼”
凡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我區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購房戶,交納契稅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價款的0.5%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
我區無自有住房并在我區繳納社保的高層次青年人才,在偃師購買用于居住的商品房時,依據《偃師區引進高層次青年人才優惠政策實施辦法(暫行)》精神,給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人才一次性15萬元補貼,副高級職稱人才一次性12萬元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次性8萬元補貼。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人才辦),區住建局、財政局、稅務局、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
五、降低住房交易稅費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購房戶,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自用購買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轉讓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稅。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六、執行“認房不認貸”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一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購買我區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下公寓的,不作為房屋套數認定依據。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區金融局、公積金管理中心
七、調整優化住房信貸政策
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20%,二套及以上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30%。首套住房的新發放貸款利率實行動態調整,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金融局
八、支持開展代建團購
支持政府機關、高等院校、園區、企事業單位依托工會或其他組織,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調代建、團購職工住房,團購達成的優惠價格不計入商品房備案價格跌幅比例范圍。開辟代建團購項目審批、手續辦理等綠色通道。
責任單位:區總工會、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
九、推進多元化安置
在棚戶區改造項目試點推行“房票”制度,對選擇使用“房票”的居民在規定期限內購房的,可適當提高購房補助標準,并支持房地產企業給予優惠。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財政局,國裕公司
十、推廣“帶押過戶”
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買賣雙方與貸款銀行達成一致后,簽訂“帶押過戶”協議,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程序辦理過戶手續,并由區金融局協調各銀行跨行辦理“帶押過戶”。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金融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偃師分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無明確執行期限的條款執行期限為1年。購房者如發生退房,應在退還享受的相應補貼(含抽獎獎金等各種獎勵)后,由住房部門為其辦理網簽備案撤銷手續。政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或者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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