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對全市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偃師市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何武周(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趙玉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武海軍(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高曉偉(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勝利(市供電公司黨委書記)
牛政權(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高延峰(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王學立(市文物局局長)
李國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趙建武(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樊紅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馬朝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周曉晨(市水利局局長)
鮑蕊蕊(市林業局局長)
高國亮(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幸偉(槐新街道辦主任)
王韶峰(伊洛街道辦主任)
李繼鋒(商城街道辦主任)
周曉鋒(首陽山街道辦主任)
田麗娜(山化鎮鎮長)
曲瑞曉(邙嶺鎮鎮長)
席殿卿(岳灘鎮鎮長)
谷恩光(翟鎮鎮鎮長)
薛超峰(顧縣鎮鎮長)
劉朝峰(緱氏鎮鎮長)
孫海濤(府店鎮鎮長)
王紹旭(大口鎮鎮長)
李 真(高龍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市供電公司,王勝利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高曉偉同志、市供電公司副總經理熊樂樂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落實上級關于電網規劃建設各項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電網規劃建設相關政策,安排部署全市電網規劃建設各項工作,統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2.研究制定電力設施保護有關政策和措施,統籌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3.督促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認真落實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安全責任,構建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辦公室: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做好電網建設、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處理電網建設、電力設施保護的重大問題。
市供電公司:負責做好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積極主動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業務溝通,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進度及成效;依法設立電力設施保護標志,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日常宣傳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嚴格按照電力法規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外審批建設項目;牽頭做好農村電網改造工作并負責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對市供電公司上報的電網建設計劃提出相關意見;審批新的建設工程項目時,認真審查建設工程項目是否會危害電力設施的安全,及時將新建項目地點通報市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組織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結案辦理,負責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無理干擾、阻礙施工行為和涉電犯罪活動,維護良好的電力行業安全治安秩序;協調處理電力設施保護及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大矛盾糾紛。
市文物局:協調解決涉及文物建筑等與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相關的重大問題。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將電網規劃納入城鄉發展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指導電力工程設計與市政規劃相銜接,依法保障電網建設用地和電力線路廊道的使用;負責協助辦理電網建設項目用地規劃選址意見書、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指標等相關手續和證件;嚴把土地規劃、審批關口,確保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無其它建筑項目。
市城市管理局:協調解決涉及職責范圍內的市政設施與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相關的重大問題;負責對轄區內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依法進行修剪或砍伐,不安排種植有可能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高大樹種。
市交通運輸局:協調解決涉及道路設施與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相關的重大問題。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助市供電公司辦理電力設施消防驗收、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等相關手續;協助市供電公司進行職責范圍內的城市地下管線勘查及施工;加強對市政施工隊伍建設、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理違章行為,確保電纜通道和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
市水利局:協調解決涉及水利設施與電網建設及電力設施保護相關的重大問題。
市林業局:負責受理轄區內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所有權人提出的申請,依法辦理采伐手續,不安排種植可能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高大樹種。
各鎮(街道):履行屬地監管責任,負責執行市政府關于電網建設項目規劃調整、征地拆遷、林木砍伐、青苗賠償等事宜,并協調處理突發事件;依法履行安全職責,組織排除和協調解決電力行業安全隱患,協助依法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違法行為。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