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現內設機構為一室四科:即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科、工業能源生態統計科、投資貿易法規科、人口社會統計科;人員編制為15名,領導職數為一正三副。局下屬二級機構一個:經濟社會調查隊(統計普查中心),人員編制為15名。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整理和報送統計政務信息;督促檢查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經費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會計核算及政府采購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于部管理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科。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提出宏觀調控咨詢建議;整理并提供全區以及各鎮(街道)的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對外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落實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配合洛陽市統計局核算全區生產總值;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監督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電信等服務業統計數據;配合計算全區第三產業增加值;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工業能源生態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投資貿易法規科。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人口社會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企業用工調查、勞動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組織全區科技研發、社會發展、文化產業、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