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新街道各部門工作職責
黨政辦 (聯系電話67711973)
一、負責督查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黨委、政府各種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采報。
三、堅持24小時值班,保證通信暢通。
四、負責來文、來件、來電的傳閱、催辦。
五、負責各種會議的籌備、組織。
六、負責來賓、來訪的接待工作。
七、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督查落實。
八、負責機關各部門和基層單位的協調工作。
九、負責機關管理、后勤服務。
十、負責各種文件、材料的管理、歸檔。
十一、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辦 (聯系電話65098032)
一、根據上級組織部門和街道黨工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組織工作計劃,經黨委審批后,組織貫徹實施。
二、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項活動。
三、負責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指導基層黨組織積極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填報黨內統計報表和收繳管理黨費等。
四、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
五、負責街道辦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選獎勵及黨內先進典型的培養、提高工作。
六、負責社區干部隊伍建設和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知識分子工作和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選拔、考核、管理工作。
八、負責黨員干部的培訓。
九、協助紀工委搞好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紀檢辦 (聯系電話65098021)
一、負責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街道黨工委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檢查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法令的案件;
三、負責對所屬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省、市制定的規章、規定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受理黨員、干部的申訴和職工群眾的檢舉、控告,對違反黨紀、政紀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指導街道辦的案件檢查工作;
五、按規定審理自辦黨紀、政紀案件;
六、協助街道黨工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指導街道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七、開展經常性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八、起草紀檢監察重要文件、報告、總結;
九、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鎮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政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和執行鄉鎮財政發展規 劃及其他有關政策。
二、編制街道辦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向街道人大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和監督街道辦各項財政收支。
三、管理各類政策性補貼等資金,建立惠農資金補助對象管理新機制,進一步完善財政補貼農民資金“一卡(折)通”發放機制。
四、負責對各類專項資金的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五、管理街道辦非稅收入。
六、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七、執行會計集中核算,嚴格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財政 資金效益。
八、負責街道辦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做好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
十、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及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土資源所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二、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協助做好規劃聽證工作。
三、開展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書核發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
五、負責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及街道辦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及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征收(征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工作。
七、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進行動態巡查,建立巡查臺帳,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八、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及時高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告。
九、負責對本單位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檢索和利用。
民政辦
一、組織協調和指導街道辦抗災工作。制訂抗災工作預案,及時準確上報災情,接受、管理、登記、分配、發放救災款物。
二、負責街道辦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優撫對象的優待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優撫對象撫恤、優待、補助金的發放工作。
三、組織開展街道辦五保供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低保、五保、人員的資格審批、申報及資金發放工作。
四、負責街道辦《殯葬管例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
五、農村低保審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三資服務中心
一、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增強宗旨意識,全面發展科學發展觀。
二、認真學習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業務知識,增強自身綜合素質,提高服務能力。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遵章守紀,愛崗敬業。
四、負責街道辦村(組)“三資”的清查、認定、評估和臺帳的登記、編制、歸檔工作。
五、指導各村(居)報帳員的工作,做好街道辦村(組)“三資”的帳務管理、會計報表的編制和日常業務處理工作。
六、嚴格審核原始憑證,正確填制記帳憑證,如實登記帳簿,做到手續完備,帳證、帳表、帳實相符。
七、負責街道辦村(組)“三資”的審核、監督工作,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工作。
信訪辦
一、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二、在信訪工作中,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三、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分別及時處理,或直接辦理,或報送上級部門領導閱批,或轉送、轉交其他機關辦理。
四、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五、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不得將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六、對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應當在60日內辦理完畢,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答復信訪人;情況復雜,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30日。
七、對上級機關轉辦的信訪事項,應當自收到之日起90日內辦結,并可以視情況向轉辦機關回復辦理結果。不能按期辦結的,要及時向交辦機關說明情況。
八、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及時、客觀、公正地辦理來信來訪,切實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安監辦
一、在政府領導下,安排、部署、組織協調街道辦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街道辦主抓安全領導召集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街道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當形成會議紀要。
三、組織制定街道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實施過程中負責組織、協調。
四、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有關單位、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責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級安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遏制環保辦
一、負責轄區內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貫徹。
二、負責擬定街道辦環境保護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內環保工作,推廣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新技術、新方法和新工藝。
三、負責本級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任務的分解落實,組織對村居(社區)的檢查考核。
四、負責協助調查處理轄區內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環境信訪案件,積極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負責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綠色社區)創建等工作。